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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2-02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13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舟山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进行了巡察。8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舟山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务会召开专题会议,再次统一班子思想,全盘接收巡察整改任务,并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务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四张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领办整改问题4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认领问题整改,全局上下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四张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责令检查4人,批评教育11人次,谈话提醒8人次,建立完善制度12项,清退违规资金126.23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705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政治理论学习质效。召开局务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修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7月以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5次。

(二)深入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局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市离退休党建工作的初步建议》,选取10家市属单位开展2025年度离退休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开展全市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培训5次,退休第一课培训4次,举办一起上党课、银龄大讲堂等党课活动12次,编印《退休人员纪律提醒手册》和《乐活晚晴服务手册》。

二、关于“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履行市委老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印发通知设立市委老干部工作联席会议,扩充成员单位至16家;召开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为老同志办实事项目建议》,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二)提高服务离休干部精准度。建立新的“一人一策”老干部服务档案,进一步深化精准服务机制,即时记录和在线动态更新老干部的基本信息;将走访慰问易地安置老干部频次从两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组织前往山东等地走访慰问老干部并即时送达慰问金。

(三)加强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制定舟山老年大学五年发展规划(2026年—2030年),优化课程体系。强化阵地设施设备管理使用,分管副局长带队开展安全排查,老年大学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对教学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并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压实管理责任,对老年大学教育培训中心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进一步引领老干部发挥作用。挂牌设立舟山市银发人才服务中心,入库全市银发人才1000名,完善《关于汇聚银发人才力量 创新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赞改革发展成就·聚银色人才力量”“学回信精神·助改革发展”等专题调研,走访老干部56人次,形成《舟山创新“银龄‘益’起学”老年教育公益送课模式》等调研成果。

三、关于“内控管理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修订《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会议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及大额资金标准;对2020年以来制度合规性进行审查,实行制度执行年度报告。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全面完成资产信息梳理,建立完整资产台账,补充完善资产标签标识,确保账实相符;修订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年度盘点至少1次、使用人变更即时登记等机制,依托资产共享云系统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

(三)规范服务采购。对近5年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建立“一项目一档案”,修订采购管理制度,邀请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培训相关业务。严肃追究责任,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作书面检查。

四、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更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依据财政现行制度修订更新《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加强经费使用把控;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财务及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学习,强化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做实跟踪问责,对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原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深入整改财政资金超范围使用问题。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摄影、书画协会开展财务审计,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完成整改。制发《老干部活动中心下属协会管理制度》,明确财政资金禁止清单,制定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五、关于“劳务费发放、服务券兑换等存在监管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即整改问题并加强教学管理。全面核实课时费发放情况,协调退回多发的课时费;完善班级管理日记录表,规范日志填报,实行班主任互查、教务处抽查,做实做细老年大学教学管理。对老年大学教育培训中心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规范离休干部家政服务券管理、使用。启用新的家政服务券格式,券面设定使用期限为一年;年初预先造单审核审批形成书面底单,工作人员领取时签名留底。

六、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每年2次以上的谈话频次,规范谈话内容和记录要求,2025年开展与处室(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等的廉政谈话25人次;动态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7份,建立每半年检查一次谈话落实情况、核查一次廉政档案更新情况的常态机制。结合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

(二)切实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度,立即整改2名干部未在公安出入境管理局进行信息登记备案问题,目前“应备尽备”33人,建立了“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严格规范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查清2名同志证照未及时上交管理原因并作出批评教育处理,对负有责任的办公室主任也进行了批评教育。强化内部监管,常态化实施证照管理每季度抽查、双人复核等机制。

七、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系统深入研究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干部队伍建设调研,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局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全局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落实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修订《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会议制度》,将“研究加强老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明确纳入会议任务,确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局务会会议。加强人事干部配备,新调配到位1名干部专职负责组织人事工作。

(二)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成对干部年龄、学历、专业结构等的全面梳理分析,制订《关于加强全局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对现有35岁以下干部制定培养方案,拟申请转任90后年轻干部1名,选拔1名35岁左右干部进入中层后备人才库。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机制,“青蓝工程”师徒结对6对,推行年轻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三)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实做细干部提任“后半篇文章”,对2020年以来的档案进行“回头看”,补充完成工作方案、民主推荐汇总表等关键材料。对市关工委办副主任超期转正问题的延期主要原因、履行程序需要等作出了说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落实整改检查反馈的3个方面7项16个问题,上报《关于落实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等材料。强化制度执行,对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细则》规范了材料收集、审核、归档流程。

八、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重视。抓好党建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党总支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开展总支书记与机关支部支委委员、支委委员与普通党员的谈心谈话,召开支委会对党员思想状况开展专题分析;结合市直机关工委“互看互学互帮”专题活动,排查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制度执行情况,完成问题即知即改。

(二)认真执行党支部工作制度。整改完成2024年度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党课等部分内容重复记录问题。制定2025年下半年党员大会计划,开展专项谈心谈话22人。对2020年以来“三会一课”记录进行了核查,清理并更新了党务公开栏内容,将最新的主题党日活动、党员亮相、入党誓词、党务公开等分类上墙,建立“线上+线下”双公开机制。

(三)提升发展党员工作严谨性。整改完成党员发展纪实材料不全2个问题。对照《发展党员工作一本通》,并结合市直机关工委组织“互看互学互帮”交叉检查专项活动,同步完成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完善审核把关机制,实行“支部初审、总支复审、局务会终审”三级审核。

(四)落实落细机关党员关心关爱。整改完成2名困难党员慰问金未发放到位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完成2020年以来老干部活动经费、特殊困难补助等资金专项检查。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新增党员关爱资金管理专章,明确发放流程、签领要求及档案标准;建立“经办人—财务”两级审核监督机制。

下一步,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落实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托巡察整改深化自我革命,切实履行局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三是立足实际,推动老干部工作提质增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政治引领带头各方面工作齐头并进,为建设现代海洋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2028667;邮政信箱:定海区翁山路555号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电子邮箱:zsswxcz3@163.com。

中共舟山市委老干部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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